抗震支架标准要求发表时间:2021-01-20 17:58 抗震支架依据GB50981-2014《修建机电工程抗震规划标准》: 第1.0.4条(强条)规则抗震规划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修建机电工程有必要进行抗震规划。 第3.1.6条条文阐明规则了需进行抗震设防的内容: ①悬吊管道中重力大于1.8kN的设备; ②DN65以上的日子给水、消防管道体系; ③矩形截面面积大于等于0.38㎡和圆形直径大于等于0.7m的风管体系; ④关于内径大于等于60mm的电气配管及重力大于等于150N/m的电缆梯架、电缆槽盒、母线槽。 第3.1.8条规则穿过隔震层的修建机电工程程管道应选用柔性连接或其他方式,并应在隔震层两侧设置抗震支架。 第4.1.2.1条规则8度、9度地区的高层修建的给水、排水立管直线长度大于50m时,宜采纳抗震动办法;直线长度大于100m时,应采纳抗震动办法。 第4.1.2.3条规则需要设防的室内给水、热水以及消防管道管径大于或等于DN65的水平管道,当其选用吊架、支架或托架固定时,应按要求设置抗震支承。 第5.1.2.4条规则锅炉房、制冷机房、热交换站内的管道应有可靠的侧向和纵向抗震支撑。多根管道共用支吊架或管径大于等于300mm的单根管道支吊架,宜选用门型抗震支吊架。 第5.1.3.3条规则矩形截面面积大于等于0.38㎡和圆形直径大于等于0.70m的风道可选用抗震支吊架。 第5.1.4条(强条)规则防排烟风道、事端通风风道及相关设备应选用抗震支吊架。 第5.1.5.4条规则重力大于1.8kN的空调机组、风机等设备不宜选用吊装安装。当有必要选用吊装时,应避免设在人员活动和疏散通道方位的上方,但应设置抗震支吊架。 第6.1.1条规则内径大于或等于25mm的燃气管道应进行抗震规划,管道抗震支架的设置应符合规则。 第6.2.8条规则在修建高度大于50m的修建物内,燃气管道应根据修建抗震要求,在适当的距离设置抗震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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